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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内设机构方案
】编辑:政治部  来源: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9-4-18 10:55:17  浏览 人次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高检院《关于推进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高检发政字〔2018〕66号)精神,今年3月18日,河南省检察院、河南省编办批复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设置为5个内设部门: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办公室部门职责:负责组织本院重要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安排。负责起草审核全院性文件文稿,负责信息采编、处理、上报。负责院党组文件审核、院党组会议记录。负责编发内部刊物、编纂院史院志。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印章管理、公共邮箱管理等工作。负责检务公开工作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外事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等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实施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建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物业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应用系统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涉检网络舆情监测与报告。负责检察内网的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警察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协助司法办案、办案安全警务保障、“三远一网”和办案区的管理等工作。负责精细化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重大项目首席服务官工作。

二、政治部部门职责:负责党的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和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组会议组织工作,承办党组中心组学习事宜,协助党组指导、督导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员额制检察官的增编补员、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岗位练兵、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等工作。负责阅览室管理。负责表彰奖励和先进典型的总结推广。负责司法体制改革、队伍管理与组织建设相关工作。协助院党组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协调、管理本院新闻宣传工作、涉检舆情的引导与处置工作,管理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组织本院新闻发布会。负责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协助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联系检察官文联工作。牵头负责综合考评工作。牵头负责驻村扶贫工作。牵头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工作。

三、第一检察部部门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出(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四、第二检察部部门职责:负责办理向县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承办对县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向县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承办对县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县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负责检察联络站工作。牵头负责大走访工作。

五、第三检察部部门职责: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及协助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负责受理向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本院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检察业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审核本院出台的涉及业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和专家咨询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统筹规范司法。统一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出(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负责未检办案区的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法治进校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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