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护库,扩大知识产权自有数据池,有效保护权利人诉讼权利和财产权益,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
便于第一时间联系到权利人
“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权利受侵害范围、诉讼参与程度、案件处理程序上存在特殊性,在办理案件时要第一时间与权利人取得联系,告知其诉讼权利并核实损失。”该院检察官张宁说。
该院在具体办案中发现,时常存在卷宗中没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无法及时通知到权利人的情况。对此,该院专门建立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护库,以权利人即公司、企业等为中心,建立知识产权自有数据池,进行相关数据的梳理登记,同时动态更新所有办理过的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权利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关联案件、赔偿谅解情况、具体案件处理结果,以便在遇到没有具体联系方式的同一权利人时,可以快速查询到其联系方式,并在10日内告知相关诉讼权利义务,畅通权利人的知情渠道。
便于快速开展赔偿挽损工作
合理的经济赔偿能够快速弥补权利人的损失。通过权利人保护库进行快速查询,可以及时掌握以往权利人相关案件的赔偿、谅解情况,更好地开展双方赔偿谅解工作,最大程度为权利人挽回损失。同时,在办理侵犯注册商标犯罪案件时,涉及商标类案件的鉴定,亦可通过及时联系权利人,将其给出的市场价格作为办案参考,进而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
数据赋能收效显著
自2023年4月建立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护库以来,该院共促使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立邦投资有限公司、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宇通公司等企业及时获得赔偿数百万元,办理的多起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被上级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同年6月,该院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同年12月,该院知识产权办案团队“知航”被郑州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