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检务公开
“精准监督+协同联动” 为困难群众撑起“暖心伞”
】编辑:办公室  来源: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3-07-30 18:17:22  浏览 人次

    

近年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精准监督,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推进检察一体化履职,坚持监督和联动并重,联合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等共同维护司法裁判权威,推进溯源治理,帮助弱势群体真正守住自身财产权益,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公平正义真正走进群众心中。

积极能动履职  依法打击拒执犯罪 为群众撑起“暖心伞”

“雷检察官,这几年压在我心头的石头总算是落地了,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以后等我找到老伴一定会再来看您。”近日,年近六旬的申诉人敬大姐给办案检察官雷晓东打来电话,话语中充满了感激和喜悦。

20149月,申诉人敬大姐与其前夫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当时未作处理。婚内村里拆迁安置,敬大姐分得60平方米房屋一套,一直被其前夫刘某某占有。20188月法院判决刘某某向敬大姐返还60平方米安置房权益,但刘某某拒不履行判决并私自更换门锁继续占有使用。202212月,敬大姐再次起诉返还房屋,法院判决支持,但多次上门执行均因各种障碍未能执行到位。自第一次判决至今,该房屋已被刘某某占据长达四年半,而敬大姐孤身一人流落到老家,借住亲属老房,靠捡拾废品维持生计,生活十分困难。

今年4月,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调取了该案的卷宗进行了审查,并与法院共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分析,认为该案仍有继续执行的可能,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当,遂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该案恢复执行,并结合实地调查情况制定了新的腾房执行方案。

为向当地群众展示坚决依法惩治“老赖”的决心,该院民事检察部门搜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向刑事检察部门移送拒执罪立案监督线索,刑事检察部门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书。202361日,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刘某某立案侦查。2023725日,法院在检察官、村委会干部、广大社区群众的见证下,对执行房产公开采取了腾房措施,时隔四年半后,敬大姐终于拿回了自己的房产。

精准监督推进溯源治理 架起检民“连心桥”

“这工资都欠了三年了,以为没指望了。没想到反映到检察院,没让跑一趟就把工资全部要回来了,咱检察院真帮老百姓办实事!”前不久,在博爱县老家治疗的农民工李某委托其工友宋某专程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表示感谢,久病在床的他终于等来了“救命钱”。

2019年至2020年间,李某被某园林公司雇佣在郑州航空港区某项目担任施工技术员,因所在公司与总包单位在项目结算存在分歧,他总计6.7万元的工资拖欠至今已3年。20234月底,李某了解到检察机关曾成功帮农民工讨薪,就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求助。

接到电话后,该案包案领导召集控告申诉部门、民事检察部门共同研判,带领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检察官了解到,李某身患多种疾病,每周肾透析3次,生活困难。而他未签订劳务合同,提供的欠薪条等主要证据是复印件,微信聊天记录也难以证明其为某园林公司工作的内容,项目方相关负责人无法取得联系。检察官还发现,同样在该项目工作的宋某也存在工资被拖欠的情况。

考虑到李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收集固定证据确有困难,检察院主动联系区政法委法律援助中心,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帮助其梳理证据材料。民事检察部门向身在老家的李某发送民事支持起诉申请书模板,通过电话、视频方式告知其法定条件、证据要求、文书规范,手把手指导其撰写民事支持起诉申请书。

检察官与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商量最佳解决方案,民事检察部门主动联系区劳动监察大队,向其移交线索并协助收集证据,共同走访园林公司以及总包单位,向相关负责人释法说理,说明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面临的后果以及用工不规范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引导两家单位放下分歧,妥善快速兑现劳动报酬,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最终,园林公司对拖欠李某旺、宋某劳动报酬的事实予以认可,总包单位也表示愿意在园林公司书面确认的情况下代付欠薪。2023726日,李某和工友宋某的薪资终于到账了。

“近年来,我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释法说理、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一体化履职,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航空港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广建说。按照“一个案件、一抓到底”原则,对受理的首次信访实行院领导轮流包案,领导带头主办落实,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主动上门走访回访,面对面倾听诉求关切,让群众“一次也不用跑”,力求将信访矛盾在检察环节得到实质性化解。

今年以来,航空港区检察院与多家职能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处理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等文件,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高效协作,探索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提升检察法律监督精准性,实现“办理一案 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为航空港区“二次创业再起航”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电话:671522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时间早8:30-晚6:00 冬季时间早8:30-晚5:30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慈航路与长安路交叉口西北角
Copyright -201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