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满足我院日常办公办案需求,保障干警办案出行,同时保障驾驶员权益,结合实际情况,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我院拟与具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进行驾驶员岗位外包,由专业公司和驾驶员签订合同,并进行日常工资发放和管理,邀请询价公司不少于三家,评分标准为最低价作为中选人。询价时请携带相关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报价方式为一次报价。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7日
联系人:苗壮壮 电话0371-67152100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5日